一、签了劳动合同说一年后上社保可以吗?
这是无效的,因为违反了《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员工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投诉,会对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并且赔偿个人经济损失。
公司拥有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时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还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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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义务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承担,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义务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还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二、解除劳动合同补办社保的流程有什么?
1、先明白公司属于哪个区的社保,然后到离公司近的该区社保街道办事处
2、到大厅后把所填表格交给办理人员,表格上要填单位社保编码,补办人员个人编码,如果不知道个人编码,可到办事处让他们输入身份证号查询一下。
3、然后按照办理人员的提示出示复印件等等,20个工作日后领卡时带上领卡人身份证复印件。(最好带上复印件,不一定要用,但确保万一)
三、签了劳动合同一定要买社保吗?
签定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要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社保属于强制性内容,企业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属于违法行为,企业未给劳动者购买社保,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缴。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签了劳动合同说一年后上社保是不可以的,违反法律规定,员工补办社保卡时,需要拿着本人的身份证到社保局对丢失的的社保卡进行挂失,然后到大厅填写单位的社保编码和个人的社保编码并交给工作人员,之后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出示相关的证件,20日之后就可以领取新的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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