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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回到3月26日晚上6点,19岁的小周驾驶着一辆摩托车行驶在海口非禁摩区的羊山大道观澜湖免税城附近。突然,他和一辆电动车撞到了一起。“在空中差不多飞了5米吧,右髋骨着地,之后滚了好几圈,还好戴头盔了,用头盔刹住的。那时候是整个人已经疼蒙了,浑身上下哪个部分都疼,在地上躺着起不来。”
从小周提供的事故现场照片可以看到,事故发生后,小周躺在马路上,车也倒在身旁;事故另一方的电动车驾驶员伤势较轻,交警正和他了解情况。小周说,事故刚发生时,他躺在地上感觉很无助,想去询问那名电动车驾驶员的情况,却动不了。这时,一位穿着绿色上衣的大姐走了过来。
“她先查看那一位伤势,然后再查看我的伤势,她握着我的手说不要睡,不要睡。然后帮我把衣服扣好,然后再盖上了一件她的衣服。”小周说,之后,这名绿色衣服的大姐陪着他,直到120救护车赶来才悄然离去,给他极大的心理安慰。
“我的伤势是全身上下不同位置都有擦伤,但是好在没有骨折,对方右眼上部小部分淤青。我现在最想对她(绿衣大姐)鞠一躬,对她说谢谢。”小周希望这位绿衣女士在看到消息后,能和他取得联系。
此外,小周说,虽然当时自己骑行在非禁摩区,但在经羊山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丁字路口时抢了黄灯,才与过街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了碰撞。目前,事故已处理完毕,小周也接受了相关处罚。“全责。因为有保险,就走正常的保险程序,闯红灯记6分扣200。还是很抱歉做出那样的举动,对我也是一种教训和警醒。一是注意,二是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三是一定不能违法。”
记者也从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目前海南交警对摩托车的管理采取市县依具体情况调整的方式,其中全省的高速公路禁止摩托车通行、海口主城区内禁止摩托车通行、三亚部分路段分时段禁止摩托车通行,其余市县暂无具体规定。
同时交警也表示,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辆,所以在驾驶摩托车过程中,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摩托车)上路行驶要求有机动车牌证,驾驶人员要持有摩托车驾驶证,所有的驾乘人员都要求佩戴好安全头盔。在这里要特别提醒的是,我省的部分城区及高速公路有限行的规定,所以大家要自觉遵守,因为摩托车的结构特点,它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给我们驾乘人员造成的危害后果都是更严重的,所以我们提醒驾驶人,一定要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守法驾驶。”
直播海南 记者:程志敏、蔡汝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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