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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基层中医药(蒙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方案》。《方案》在完善基层中医药(蒙医药)服务体系、加强基层中医药(蒙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基层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力度、深化基层中医药(蒙医药)健康宣教和文化建设等7个方面,提出20项重点任务。
《方案》指出,到2025年,以县级中医(蒙医)医院为龙头,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主体,以县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蒙医药)科室为骨干,以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基础,以社会办中医(蒙医)机构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蒙医药)服务网络更加健全,人员配备更加合理,中医药(蒙医药)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融合发展,为实现“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提供中医药(蒙医药)保障。
《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区每个旗县有1所中医(蒙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蒙医)医院水平;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中医馆(蒙医馆)达到优质型,15%达到示范型;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中医(蒙医)医师,能够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80%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蒙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能够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
《方案》强调,在实施基层中医药(蒙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中,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考核督查,强化宣传引导。(特约记者柴羽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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