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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金 梦、曹阿翠)“‘异地阅卷’业务的开展为律师代理工作提供了极大便利,切实保障了律师权益,我为大冶检察院点赞!”
3月24日,正在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检察院阅卷的河南省某律师事务所的谢律师高兴的说。
近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接收到河南省某律师事务所的谢律师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预约异地阅卷的信息,谢律师代理了该院办理的一件刑事案件。
该院案件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根据网上留存的电话号码联系谢律师,核实对方身份、详细告知申请异地阅卷的相关事项、询问对方选定的阅卷院等信息。当天通过网上审核,并与谢律师选定的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检察院的案件管理部门联系对接,迅速将制作好的加密电子卷宗,通过检察业务2.0系统推送至该院。当天下午,谢律师从山阳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领取到电子卷宗光盘。
律师异地阅卷,是对线下阅卷和互联网阅卷模式的有益补充,是检察机关尊重和保障律师职业权利的重要体现和重要举措。今年以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推出一系列工作措施,通过“现场+异地+互联网”多元阅卷模式,积极推进律师异地阅卷工作,安排专人熟悉操作流程和工作步骤,快速网上核验、信息审核、电子卷宗推送,为律师异地阅卷提供畅通渠道,保障案件当事人及其辩护人的合法权利,提升服务质效,有效维护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们在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持续优化便民服务措施,认真探索完善律师阅卷工作机制,构建‘现场+异地+互联网’‘现场+异地+互联网’无缝衔接的多元化阅卷服务体系,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律师少跑腿。”提到互联网异地阅卷,该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李青如是说。
据悉,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今年已受理了2件律师异地阅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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