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宁
日前,上海消保委针对“106短信”发文称,106短信平台已经成为垃圾短信的最大发送源头。据上海市消保委调查,76%的消费者表示经常收到“106”开头的垃圾短信。上海市消保委建议三大运营商在发送“106短信”时主动标注发送者实名。同时建议工信部制定出台部门规章,要求在106短信内容中强制标注发送者实名,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2日中国青年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06短信,是指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提供的以106打头的网关短信。因这类短信传播不受时间、地域限制,且具有精确性高、强制阅读、低成本等特点,近年来成为商业推销的主要渠道。同时,也对很多手机用户构成了短信骚扰。尤其是,部分106短信假冒某些官方机构发布,侵犯消费者多种合法权益。
譬如,收到106短信后,有消费者表示被骗取个人信息,有的被短信钓鱼“积分换购”买了假冒伪劣产品,有的手机中了木马病毒,有的被误导办理了贷款……所以,上海消保委一针见血地指出,106短信平台已成为坑害消费者的工具。部分106短信之所以能侵害到消费者权益,重要原因是短信发送者没有标注实名。
上述报告显示,消费者反映的不少标注“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的贷款类短信,在经过深入调查后发现,竟没有一条是来自官方发布的正规消息。而这种假冒“李逵”的“李鬼”,既容易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并让消费者难以维权,而且也“坏”了“李逵”名声。因此,亟待治理106短信中的“李鬼”。
而要治理“李鬼”,须标注短信发送者实名。虽然工信部2015年通过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规定: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向用户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应当在短信息中明确注明短信息内容提供者的名称。违反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处罚,但未产生应有效果。
此次,上海市消保委建议强制标注106短信发送者实名,对于打击“李鬼”,保护“李逵”,特别是维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一旦对106短信发送者强制采取实名制,消费者就容易辨别短信真假了,不会再轻易上当受骗,而“李鬼”则很难再假冒官方机构违规、侵权,这也维护了官方机构的形象。
所谓“强制实名”,既要求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对短信息内容提供者的资质、身份进行审核,确保“李逵”是“李逵”,也要以明确严厉的罚则倒逼短信息服务提供者标注106短信发送者实名,假如某些106短信没有标注短信发送者的实名,或标注的是假冒名称,就该依规严惩。如此,才能实现强制实名。
106短信存在已久,不少用户早就被骚扰被侵权,坦率说,早该强制标注短信发送者实名了。但由于相关管理规定罚则模糊或者落实力度不够,不少106短信至今真假难辨,导致一些消费者上当受骗。如今上海消保委建议强制标注106短信发送者实名,希望被有关方面看见并采纳,以治理短信乱象。
另外,能否让消费者拦截、拒收106短信平台发送的垃圾短信,也值得思考。据说,106短信很难被真正屏蔽,是因为政府部门的通知、网站的验证码等大量正规信息都是通过106短信发送的,若屏蔽所有106短信就难以收到这些消息。那么,能否让官方正规信息和商业性短信以不同数字代码分开发布?
如果106短信平台定位于商业性短信,政府部门信息、网站官方信息的发布分别另设专属平台和打头数字,消费者就能有选择地拒绝垃圾短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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